2亿欠款背后,安省正在改变租房规则

hgwzx · 经八阕原文

新冠疫情期间,安省一度暂停驱逐欠费租客,大量租务案件积压,LTB的等待时间也越来越长。

欠租,是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

我还记得2023年4月29日,一批来自安省四面八方的房东在Queen’s Park 省议会门前集会游行,希望政府改善长期积压的LTB案件,让房东和租客的纠纷能够得到更加及时合理的处理。

那一天,我和我的一些房东客户也在现场。

几年过去了。

最近公布的一组数据,让我们看到欠租这个问题依旧很严重。

安省政府前不久公布了2026年1月至5月的40,844份 LTB裁决。

OpenRoom根据这些公开资料进行了整理,其中大约51%涉及未付租金,相关裁决记录的 欠租合计约2.04亿加元。

需要说明的是,这2.04亿并不等于“今年前5个月安省所有租客一共欠了2.04亿租金”,而是OpenRoom根据政府公开的LTB裁决所统计的相关欠款金额。

但无论如何,超过2亿加元,仍然不是一个小数字。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从2026年9月21日开始,安省一批新的租赁规定将正式生效。

其中几项,与房东关系比较直接。

1. 欠租N4:14天缩短到7天

目前,对于一般的月租年租租约,租客欠租以后,房东发出N4,termination date通常至少需要14天。

9月21日起,这一期限由14天缩短为7天。

2. 半年内3次严重迟交租金,房东有权申请驱赶租客

有些租客并不是完全不交租,而是经常迟交。

新法规定,在任何6个月期间内,如果租客至少3次没有在租金到期后7天内付清,属于法规明确列出的 persistent failure to pay rent 情形之一。

因此,对房东来说,保存每个月的租金记录会更加重要。

3. 欠租听证中提出其他问题,要先支付50%的欠租

这一项,对很多房东尤为重要。

过去房东因为欠租申请LTB听证时,租客可以在欠租案件中依据RTA第82条提出其他问题,例如房屋维修没有完成、房东干扰租客权益等。

从9月21日起,这项程序增加了一个重要条件。

如果租客希望在符合规定的欠租听证会中依据第82条提出这些问题,原则上需要先支付房东申请时所主张欠租金额的50%,并且相关款项最迟需要在听证会前7天支付。

这并不意味着租客不能对欠租金额提出异议,也不意味着租客失去了就维修或其他问题单独提出申请的权利。

改变的是:如果要把这些问题带到房东的欠租案件中一并提出,需要符合新的50%付款要求。

4. N12自住:120天成为一个新的选择

目前房东因为自己或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需要入住而发N12,需要按照规定提前通知,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补偿。

9月21日以后,新规增加了一种情况:

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并至少提前120天发出通知,可以免除一个月租金的补偿。

三年以后,再回头看

2023年站在 Queen’s Park 门前的时候,很多房东要求的其实很简单:

租客应该得到保护,房东的合法权益也应该得到保护;出了问题以后,双方都应该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处理。

几年过去,安省的租赁法规终于向前迈进了一步。

新规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欠租和LTB积压的问题,还需要时间观察。

但对于小房东来说,有些事情现在就可以做好:

租客筛选认真一点,租金记录完整一点,出现问题处理及时一点。

因为出租房管理中,很多最后变得很麻烦的事情,最初往往只是一个很简单的想法:“再等等看吧。”

9月21日以后,规则变了。

但有一点没有变:表格要填对,日期要算准,程序要正确,证据要留好。

来源:hgwzx(经八阕转载)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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