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后仅43天 因电子烟起冲突 女子持刀捅死男友

8/3/2026

现在知道为啥女老师不能娶了吧?

山东女教师因男友吸电子烟将其捅死

被法院判死缓,女子母亲称要上诉,判太重了 pic.twitter.com/zyqcRyn0Wm — 阿毛 (@LmhdbAi) August 3, 2026

一段仅维持43天的甜蜜生活,因一支电子烟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近日,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情侣冲突致死案作出一审宣判,28岁的小学女教师刘某与男友张某就吸食电子烟发生矛盾,冲突升级后她持刀捅刺对方致其死亡。法院认定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8月3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刘某母亲处获悉,目前刘某已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书显示,1997年出生的刘某是山东聊城人,是一名小学美术教师。2024年,刘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相恋,2025年10月,二人举办结婚仪式并开启同居生活,原本计划在当年圣诞节或元旦领取结婚证。

2025年12月12日傍晚,刘某、张某与友人聚餐,张某喝了不少白酒。饭后两人回家,刘某停放电动车时看到男友正在吸电子烟,当即上前抢,被张某推开,刘某气得独自先回了家。几分钟后,张某吸完电子烟回家,在入户门口,刘某上前质问并推了男友两下,两人打起来,之后刘某在客厅给自己和男友的妈妈打电话,挂断电话后再次质问张某,二人又吵起来,刘某走进厨房拿起平底锅,砸中站在客厅的张某头部,后张某抓住刘某衣领将其推到厨房,并将她摁到厨房的操作台上,刘某从操作台的刀架上抓到一把水果刀,张某立即松手并后退,在推搡中刘某捅刺男友左胸部两刀。

看到男友胸口大量出血,刘某瞬间慌了神,立刻拨打119、120,还脱下衣服按压伤口止血。后刘某在前往医院途中拨打110报警,到案后供述了用刀捅刺张某的犯罪事实。经法医鉴定,张某血液酒精含量达225.8mg/100ml,因左胸两处刀伤导致心脏劈裂,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刘某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刘某提起公诉。检方认为刘某案发后主动报警、如实供述案情,构成自首,建议判处其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被害人张某父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刘某判处死刑,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68万余元。

法庭上,刘某及其辩护律师坚持无罪辩解,主张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刘某表示,案发时张某将其按在厨房的墙、操作台上掐着脖子并打脸,认为自己是在人身安全遭受严重威胁时持刀自救。辩护人表示,男女力量差距悬殊,张某醉酒后持续暴力殴打、掐颈、掌掴刘某,属于严重行凶行为,刘某持刀反抗是被逼自救,符合特殊防卫条件,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对此,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认为,刘某是矛盾升级的主导者。第一次冲突平息后,刘某持平底锅砸击张某头部,蓄意激化矛盾,伤人主观目的性明确;且刘某归案后刻意隐瞒冲突细节、推诿过错,不应认定为自首,请求法院判处刘某死刑。

法院经细致审理,完整还原案件全过程:当晚首次肢体冲突结束后,刘某并未冷静止损,而是致电家人后再度质问张某,随即持平底锅砸向张某头部。张某被砸后情绪失控,将刘某推至厨房并按压在操作台,但其发现刘某持刀后立刻松手后退,未继续实施侵害行为。双方后续拉扯过程中,刘某持刀捅刺张某左胸两刀。见张某大量出血,刘某随即慌乱施救、报警求助。

针对核心争议刘某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法院认为不构成。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系生活琐事引发的连续冲突,两次冲突升级间隔极短,应整体评判。双方虽存在身高体重差距,但刘某仅受轻微伤,足以说明张某打斗行为相对克制,且张某终止侵害、后退避让后,刘某仍主动持刀伤人,其行为属于故意伤害。同时,法院认定刘某无杀人主观故意,事后积极施救、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案情,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山东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依法赔偿被害人家属医疗费、丧葬费共计56324.99元,驳回其余民事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系化姓)

Scroll for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