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食品包装标注日期大变样Summer

6/21/2026

· 加州议会660号法案(Assembly Bill 660)完全禁止包装食品上面向消费者的“销售截止(sell-by)”日期,以阻止家庭过早丢弃仍可安全食用的食品。

· 食品制造商必须采用统一的标识系统,严格将“最佳赏味期(BEST if Used by)”用于表示产品品质最佳期限,“保质期(USE by)”用于公众食品安全警告。

· 虽然该政策旨在帮助家庭节省开支并避免数十亿磅食品进垃圾填埋场,但尚不清楚地方执法机关对违规零售商的处罚力度。

据报道,加州将根据一项旨在大幅减少全州食物浪费的新消费者保护法,从根本上改变食品杂货的标记方式。

Assembly Bill 660已成为一项消费者保护法律,目标是防止数十亿磅尚未变质的食品被不必要地丢入加州垃圾填埋场。

根据该法律,包装上面向消费者的繁复且多样的日期标识将被禁止。州政府要求采用简化并统一的用语体系,明确区分食品新鲜度和食品安全风险。

制造商必须使用“BEST if Used by”短语,表示产品的品质最佳期限。相反,“USE by”短语则专用于公共食品安全警告用途。

未知信息: 尽管法律已明确了制造商的结构性要求,但目前尚不清楚地方政府如何严密监控零售货架的合规情况。

新规定将于7月1日全面实施。食品品牌、加工厂和包装团队在向加州发货前,必须完成印刷设计的更新,以确保符合严格要求的用语标准。

消费者应提前熟悉这两个新授权短语。在超市选购时,如果食品超过“BEST if Used by”标示期限,仍可安全食用,仅代表其风味已过巅峰。食品安全及过期判断应严格依赖标有“USE by”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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