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统一效期标签新制7月上路世界日报
Yahoo新闻网报导,加州一项关于统一食品过期标签并减少食物浪费的新法律,即将于今年7月正式上路。
这项名为「加州议会第660号法案」(AB 660)的新制,由加州州长纽森于2024年9月签署通过。该法案提案人、加州众议员埃尔文(Jacqui Irwin)在2024年9月28日法案签署通过的新闻稿中表示:「大家都曾为『食物到底还能不能吃』而感到困扰。今天AB 660法案的签署是历史性的一步,不仅能帮消费者守住荷包,更能为保护环境与地球做出贡献。」
加州自7月起,食品保存期限不得再标「sell by」。必须楚标示食品的「新鲜期」与「安全 期」。(本报档案照)
这项将于7月1日生效的新法,全面禁止制造商在零售食品包装上使用「贩售期限」(Sell By)字样,取而代之的是,食品公司必须使用标准化用语来标示食品的「新鲜度」与「安全性」:
•品质标示:「此日期前食用最佳」(Best if Used By,意即最佳赏味期)或「此日期前食用或冷冻最佳」(Best if Used or Frozen By)。
•食品安全期标示:「有效日期」(Use By)或「请于此日期前食用或冷冻」(Use or Freeze By)。
包装食品上只要含有标示新鲜度或安全性的日期标签,皆必须遵守这套全新的标准化用字规范。涵盖范围包括:
•乳制品:如牛奶、优格和起司。
•肉品与即食食品:包括包装肉品和熟食。
•饮料:如果汁和软性饮料。
•民生储备食品:如谷片、零食和罐头食品。
由于联邦法规位阶高于州法,以下食品因受联邦个别法规管辖,故不适用于此项加州新制:
•婴儿配方奶粉
•鸡蛋(或经巴氏杀菌的带壳蛋)
•啤酒及其他麦芽饮料
共同发起该法案的环保组织「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指出,目前超市货架上的包装食品,「竟然存在超过50种不同措辞的日期标签」。
NRDC表示,有些用语代表最佳赏味期,有些代表不宜食用的安全期限,但诸如「贩售期限」(Sell By)等字眼,其实只是用来指导店家商品轮调的内部资讯,却常误导消费者,让大众误以为该食品已经过期变质而丢弃。
NRDC 强调:「AB 660法案将填补这一漏洞,要求制造商在所有产品上使用统一的效期措辞……,这项小小的改变,将加速加州迈向更高效、更安全的食品系统。」
NRDC表示,有些用语代表最佳赏味期,有些代表不宜食用的安全期限,让大众误以为该食品已经过期变质而丢弃。(本报资料照片)
精华 FAQ
Q1:加州这项食品日期标示新制何时正式上路?
这项由加州州长纽森签署的AB 660法案,将在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届时零售食品包装不得再使用「Sell By」字样。
Q2:新法要求食品包装改用哪些标准化日期用语?
新法将日期标示分为品质与安全两类,品质用语为「Best if Used By」或「Best if Used or Frozen By」,安全用语为「Use By」或「Use or Freeze By」。
Q3:哪些食品不适用这项加州新制,原因是什么?
婴儿配方奶粉、鸡蛋或经巴氏杀菌的带壳蛋,以及啤酒等麦芽饮料不适用,因为这些品项受联邦法规个别管辖,州法不能取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