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不承认大学生就业难”的郑强教授讲讲逻辑海边的西塞罗
比郑教授这么说更让人悲哀的是:大多数人只觉得他这话说的太扯,却说不出他到底扯在哪里。
“我不承认中国大学生就业难。不是找不到工作,是享受的工作真的难找。”
“(年轻人)少点抱怨,少点索取,吃苦是福。”
“大学刚毕业不要太挑剔,先干点苦的。富有是劳动来的,是创造来的。”
这两天,知名“网红教授”郑强的这几段发言火了,全网公愤之下,骂什么的都有。
我看了一圈,实话实说,觉得大部分指责挺没意思的,中国人遇事喜欢搞道德谴责,一遇到这种事情就本能的喜欢搞诛心之论,觉得郑教授“良心大大地坏了”,居然对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视而不见,说他“何不食肉糜”、说他“忘本”、说他“是何居心”。
其实这么说没什么意思的,鲁迅先生说得好,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人家郑教授身为正教授,本来就没有义务一定要和大学刚毕业,发愁找工作的学生共情。所以你搞诛心之论、做道德谴责其实打不疼人家。
那么什么能和郑教授说一说呢?逻辑。
查了查履历,郑教授是搞高分子材料出身的。对于理工科的高级知识分子,我一直是很佩服的,因为在中国的教育体系下,与文科知识分子总是被要求讲辩证法,“凡事一分为二的看问题”不同,理工科出身的人为了科研的需要,好歹必须受一点形式逻辑的训练。
形式逻辑的这个东西,是“科学之父”亚里士多德他老人家搞出来的。
它的特点就是“一是一,二是二”,不跟你搞诡辩、或者说“辩证”。
比如拿来一个煤球,受形式逻辑思维支配的科学家会老老实实的跟你说这煤球“是黑的”,或者给一个数据标识它的“黑度”是多少。
但是一个活学活用辩证法的人却可能跟你诡辩说“煤球是白的啊!跟绝对黑体相比它还不够黑,所以煤球是白的。”
你看,这就是学形式逻辑的人(或者说科学家)的可爱之处,他们不拿诡辩来欺负你,王小波先生当年说“科学是教人老实的学问。”说的其实就是这个意思。
作为孕育科学的基本逻辑规范,形式逻辑在推倒过程中必须遵循三大铁律,它们分别是:
一、同一律。
核心公式:A = A(A就是A)
要求: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概念或命题都必须保持自身的同一性。内涵和外延不能随意改变。
核心公式:A≠非A(A不能同时是A又不是A)
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命题,不能同时为真,其中必有一个是假的。
核心公式:Aor非A(没有中间地带)
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之间,必定有一个是真的,没有第三种可能。面对是非,必须做出明确表态,不允许含糊其辞。
用这三大铁律去套郑强教授的上述发言,你会发现他刚好都违反了,
首先,他显然违反了同一律。
针对“大学生就业难”这个命题,郑强教授提出的反论是大学生就业不难,可是在这个辩解中,他悄悄变化了“就业”这个概念本身的内涵,社会层面讨论的“大学生就业”,社会层面默认的大学生就业内涵,是匹配高等教育学历的体面工作,可是郑强教授却说“大学生可以去送外卖、去基层吃苦”工作总是能找到的,他说的“就业”已经偷偷变成了出卖体力糊口。这就是典型的“偷换概念”或“转移论题”,
如果把“(大学生)就业”的概念真放宽到不考虑薪水、不考虑待遇、有活就行,那“大学生都能就业”,这废话还用您说么?低薪甚至打白工,这种工作怎么可能缺呢?真要干这种工作,还上大学干什么呢?
其次,他也违反了矛盾律。
郑强教授一方面高调宣称“中国经济充满活力、产业正在积极升级转型”;另一方面又告诫千万高校毕业生“必须接受低薪,去干最脏最累的体力活”。这两个认知本身其实就是“A”和“非A”,它们不可能同时为真,因为一个社会如果产业真的升级了,必然会创造出大量高薪的智力型岗位,这与“大学生不要挑三拣四,必须接受低薪体力活”是刚好矛盾的。
一个论者,对于现实可以有不同的观感,比如有人就是认为我们的社会充满活力,有人就是主张大学生要认清现实,接受低薪体力活职业。
但一个论者不能同时即主张A,又主张非A,这两个宏大结论不可能同时为真,因为这是自相矛盾的。结论是,在这个论者的脑中,其中一定有一个是在蓄意撒谎。
最后,郑强教授又违反了排中律。
排中律要求论者对于一项事物必须给出清晰而明确的界定,把话说死,说准。比如对于“高学历人才贬值、劳动保障严重不足”这个事儿,它到底是好是坏,作为“励志导师”,人们本来期待郑强教授给个准话,可是郑教授却用辩证法来和稀泥:“吃苦虽然是一种亏欠,但也是一种磨练。”
可是,在现代法治社会,一个企业对大学生的待遇问题,要么违反《劳动法》,要么遵守《劳动法》。其实并不存在“既是吃亏又是福报、既是好事又是坏事”的模糊中间地带。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形式逻辑除了亚里士多德规定的这三大定律,其实还有一个千年后由莱布尼茨补充的、并助推形式逻辑最终成为现代科学基础工具的第四定律。
而这个第四定律,很不幸,郑强教授也违反了。
第四定律——充足理由律。
任何一个真实的命题,都必须有支持它的充足理由。且理由必须真实,理由与推论之间必须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郑强教授提出假设说:“年轻人吃苦就能搏高薪”。那么充足理由律就要求他必须给出大数据证明:送外卖、站柜台的经历,到底经过怎样的艰苦奋斗,才能在当前的产业结构中,有多大概率转化为未来高薪技能?
请给数据,或者至少是案例分析,构建因果链条。
如果给不出确定性的因果链条,这个论点就是毫无根据的空中楼阁,或者说的直白一点,用语言在耍流氓。
所以你可以看到,郑强教授的这番发言,其实是违反了形式逻辑三铁律的每一条,外加也违反了第四律的。
违反了莱布尼茨的第四律,就已经说明他的这套理论已经不是(近代)科学了,
而前三大铁律也都违反掉,也就是说他连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逻辑也不讲。
但是如果你批评郑教授这些话一点不讲逻辑,我估计肯定有人要跟你抬杠,因为有人会说,郑教授讲的这一套,是“辩证逻辑”。
“辩证逻辑”,或曰辩证法,其实是一套起源于前亚里士多德时代的思维方式,亚里士多德的师祖苏格拉底想当年在雅典广场上拉着年轻人辩论,雅典人发现怎么说都说不过这位爷,最后投票把他给处死了,原因就在于苏格拉底会一套辩证法,怎么说都有理。
同时代的中国先秦,什么“白马非马”,以及更古老的印度的“沙门思潮”,其实也是各文明中朴素的“辩证法”思维使然。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也可以把各个文明各自发展的朴素辩证法哲学时代,称之为“前形式逻辑”时代,那个时代的哲学,因为缺乏了形式逻辑的规范,其实怎么说都有理。所以那个时代,各文明都生产包罗万象的宗教,而没有科学。
我们这里先不谈黑格尔改造后的辩证法(因为谈了那个我忍不住就要谈卡尔波普尔对黑格尔的反驳,彻底讲完那一段你就会明白,其实黑格尔改造出来的那一套,也是垃圾……)。
先只说这些朴素的辩证法思维,这些辩证法不同于形式逻辑(或曰形而上学),它的很多规则(或者更准确的说:骗招)是刚好跟形式逻辑反着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