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开始申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5/13/2026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中直及省属科研院所、省级医院科协,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进一步强化科协组织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科协组织创新发展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对策性研究,汇聚广大科技工作者智慧,为增强福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智力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以下简称“联合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和资助额度

联合项目计划立项40项,每项资助5万元。联合项目经费由省科协负责资助,项目经费从2026年福建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资金中列支。

二、支持领域和方向

项目题目围绕以下重点方向自行拟定。

(一)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研究。科技社团发挥科技工作者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提升体系化科技创新能力,包括探索高质量科技供给,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服务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提质增效等。

(二)“十五五”时期产业发展研究。围绕我省“十五五”时期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括发挥企业家主体作用、科学家首创精神、投资人赋能作用,加快打造我省“555X”产业集群,产业空间布局与区域协同,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转型,产业发展要素支撑与环境优化等。

(三)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研究。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加快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包括深化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提升城市能级,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城乡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等。

(四)海峡两岸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发展研究。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包括两岸“设施联通、规则共通、产业协同”思路,提升两岸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探索建立两岸标准共通试点,畅通两岸人才、技术、信息等创新要素流动渠道等。

(五)构建科技社团发展新生态研究。发挥科技社团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履行桥梁纽带职能,推动科技社团改革发展,服务科技创新,包括一流学会建设,科技社团组织凝聚力、业务影响力、社会公信力和持续发展力的提升的的思路、对策和路径,科技社团加强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繁荣学术生态、强化科普职能、融入产业创新链、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等方面的思路、对策和路径等。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科协组织的省内本科高校(原本有推荐权限的本科高校,以二级学院或系为申报单位)、中直及省属科研院所、省级医院及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推荐单位统一为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投入保障。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科协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的要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有在研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科协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

(五)申报单位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资金分配等。

(六)申报单位应根据支持领域确定的研究方向自行拟定研究题目,技术研发及技术应用研究型课题不得申报。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研究内容已经获得省部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申请同年度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省)级社科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创新战略研究联合项目。

(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存在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且在执行期内。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申报推荐

联合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及对应申报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推荐单位统一选择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

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请书一式3份(2份加盖公章完整版,1份无需盖章并隐匿姓名、工作单位等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内容),寄送省科协学会学术部。申报单位须附1份加盖公章的纸质汇总表(附件)。申报单位为本科高校二级院系的,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申报单位为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的,须附1份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推荐信。申请材料寄送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省科协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推荐60个项目参加立项评审。同时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纸质件(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一式一份寄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无需报送)。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

五、项目经费管理与结题要求

(一)项目经费管理

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任务书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其中,任务书考核内容与指标不得低于申请书,否则视同放弃立项。项目由省科协和省科技厅共同验收。

如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研究过程中,发生学术不端、严重违约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告主管单位、追缴项目经费、撤销项目等措施,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课题申请。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项目经费参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结题要求

1.结题材料要求。(1)研究报告:思路清晰,材料翔实,数据可靠,观点明确,内容新颖且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和社会意义,2万字以上。(2)对策建议以“基本现状、主要问题、对策建议”为参考框架,重点阐述对策建议部分,且须条理清楚,现状调查典型性强、准确性高,主要问题分析深入且合理,对策建议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强,3千字左右。(3)研究报告摘要:条理清楚,亮点突出,500字以内。(4)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N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5万字以上)、或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或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研究成果须标注“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资助[项目编号]”、且在所有标注中排名第一。

2.结题时限要求。项目立项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任务书,项目研究开始时间为项目任务书签订之日。项目研究时间不超过1年半。项目延期等事宜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验收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组织验收、委托验收等多种验收方式。项目须在结题时限前三个月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到期未提交结题材料,即为验收不合格。承担单位若一年2个项目或者连续3年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将暂停承担单位2年的课题申报资格。

项目承担单位须严格履行经费支出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经费绩效管理,确保项目经费使用安全规范有效。验收专家咨询费从课题经费中列支。

六、联系方式

福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591-87863498、87882060。

福建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联系电话:0591-86270622、86270652,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东湖大院2号楼(邮编:350001)。

七、申报指标

八、申报代码

2026年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申报代码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4月28日

附件:2026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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