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的酒瘾,和他偷打的那二两酒读彳亍

5/4/2026

蒲黄榆这名字,听着像“捕黄鱼”。汪曾祺搬到这儿,曹禺打电话问他住哪儿,他说蒲黄榆。曹禺愣了半天:“捕黄鱼?北京哪来的黄鱼?”老头儿后来专门考证过,是东蒲桥、黄土坑、榆树村,仨地名凑一块儿。他就住这儿,写了十几年。楼下有个小饭馆,没事偷着去喝酒,被老太太逮住,一叫“汪曾祺”,坏了。这地方,也够他琢磨的。

我第一次听说“蒲黄榆”这三个字,是在一本汪曾祺的书里。那时候我还小,不知道蒲黄榆在哪儿,只觉得这名字怪——听着像“捕黄鱼”。北京这地界儿,哪来的黄鱼?直到很多年后,我搬到了南城,才弄明白:蒲黄榆不是捕黄鱼,是三个地名的缩称。东蒲桥、黄土坑、榆树村,各取一个字,凑成了这么个不伦不类的名字。

这是汪曾祺考证出来的。

那会儿他已经住在蒲黄榆了。1983年,他从甘家口搬到这儿,蒲黄榆路9号楼,12层。房子不大,小三居,48平米,是他夫人单位新华社分的。那时候他是京剧院编剧,写了《沙家浜》,署名“汪曾祺”,很多人不知道他,只知道有个戏叫《芦荡火种》。曹禺有一次给他打电话,顺便问起:“你住的地方叫什么?怎么那么怪?”汪曾祺说他搬来之前也觉得这地名很怪:“捕黄鱼?——北京怎么能捕得到黄鱼呢?”后来他专门考证过,才知道是东蒲桥的“蒲”,黄土坑的“黄”,榆树村的“榆”,仨地名摞一块儿,跟“陕甘宁”“晋察冀”一个路数。

蒲黄榆这地方,早年间什么也没有。百度百科上说,“早些年,蒲黄榆是一个典型的劳动人民集中的地方,没有什么有钱人和有名的人。只有一个叫汪曾祺的作家”。这话说得实在。民国那会儿,这儿是荒地,菜地,坟地。从永定门出来,过了沙子口往东,走两站地,就到了。路是土路,坑坑洼洼,两边是菜地,再往南是大片的庄稼。住在这儿的人,种菜的,赶车的,看坟的,刨坟的,没有正经人。

可汪曾祺偏就住在这儿。

他住的那栋楼,12层,在蒲黄榆算是高的。站在阳台上往南看,是成片的平房,再远处是庄稼地。楼下有个小饭馆,不大,几张桌子,卖些家常菜。汪曾祺好喝酒,没事就溜达下去,要二两酒,一碟花生米,跟老板聊半天。他儿子汪朗后来回忆说,他爸经常跑到那小酒馆跟人喝酒,喝着喝着就写出了《安乐居》。

《安乐居》是汪曾祺写北京的一篇小说。写的是一个小酒馆,卖酒,也卖下酒菜,来喝酒的都是些底层人——蹬三轮的,扛大个的,拉板儿车的。他们喝着酒,聊着天,骂着世道,也念着好。汪曾祺把这些人写得活灵活现,好像他就坐在旁边听着似的。其实他真就坐在旁边听着。那个小酒馆,就是蒲黄榆楼下那家。

可这老头儿喝酒,是有“纪律”的。家里老太太管着他,不让他多喝。有一回,他偷偷下楼去打酒,小卖店少找了他五毛钱。老太太打楼下过,店主叫住她,把五毛钱还了。老太太回去一翻审:“汪曾祺,你又打酒喝了?”老头儿开始还抵赖。老太太说:“人家钱都找在这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老头儿哑了。

汪师母施松卿对老头儿一般有三种称呼:老头儿、曾祺和汪曾祺。老太太一叫“汪曾祺”,坏了!肯定有事了!他写《安乐居》,老太太发动全家批判他:你居然跑到小酒馆喝酒了!——没有啊!——有小说为证!还抵赖!

这事儿听着像笑话,可细想想,是甜的。

1980年代,汪曾祺的创作突然爆发了。他后来管这叫“衰年变法”。1988年,他在一首诗里写:“衰年变法谈何易,唱罢莲花又一春。”到了1991年,他在一封信里把“变法”的意思说清楚了:“我得回过头来,在作品里融入更多的现代主义。”那年他七十一岁。一个七十一岁的老头儿,说要“现代主义”,听着跟说相声似的。

可他是认真的。

那十几年,是他创作的“黄金时代”。他住在那间48平米的小三居里,写高邮,写昆明,写北京,写他这辈子见过的人和事。他写的不是大人物,是那些被历史遗忘的人——卖菜的,赶车的,剃头的,唱戏的。他写他们的日子,他们的活法,他们的体面和狼狈。他把这些写进书里,起了个名字,叫《榆树村杂记》。榆树村,就是蒲黄榆里的那个“榆”。老地名没了,他给留住了。

蒲黄榆这地方,最动人的一个故事,跟茄子有关。

有一回,王世襄在红桥市场买菜,看见茄子挺好,多买了几个。他骑车送到蒲黄榆来,给汪曾祺尝个鲜。那是个大夏天,王先生上面一件和尚领背心,下面一条短裤,光脚穿了双凉鞋,和胡同里的老大爷没什么两样。两人没说几句话,王先生起身就走了。蒲黄榆在红桥市场南边,王先生家在北边,为了送这几个茄子,他老先生一来一去得多骑半个多小时。那年他好像已经七十八了。

三联的朱伟讲这个故事之前,问了一句:“那一代人身上的气质,这气质里无论风霜雨雪,始终津津乐道的生活态度是哪来的?”

故事讲完,他说:“那一辈文人的交往,就是这么简单纯粹。”

“骑着自行车,大夏天,七十八的高龄,就为送几个茄子。几根大葱,几个茄子,都能津津乐道于做出好滋味;老友之间,为几个茄子,便可奔波东西;如今有这样的文人么?而之所以可以这样的方式相濡以沫,就因他们杂学与兴趣之同好。没有不断繁衍的兴趣,哪会有对杂学的真兴趣?杂学本就是兴趣之积累,没有津津乐道,乐在其中而忘我,兴之所至难。所以,兴致才最宝贵,没有对茄子、大葱的兴致,也不会有对蛐蛐儿、鸽哨的兴致。这些老人因此才丰厚地站在那里罢,没有丰厚,又哪里能立住呢?”

这话说得实在。那一代人的趣味,不在书房里,不在讲台上,在菜市场,在厨房里,在骑着自行车送茄子的路上。

1993年8月,《钟山》杂志在北京开文学颁奖会。有个叫胡丹娃的编辑,跟着主编刘坪去蒲黄榆拜访汪曾祺。她说,走到那栋塔楼前时,大家忽然就安静下来了。

汪曾祺先生的家不大,一屋子的人说说笑笑,说的都是好玩的事。那天他的夫人施松卿也在场,屋子里的气氛格外温馨。

胡丹娃后来跟汪曾祺约稿,老头儿答应了。她离开《钟山》后,又去约过一次稿,心里怯怯的,怕人家不搭理。汪曾祺先生没有显示出哪怕一点点不理解,好像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那天,他送了她一本新出的散文自选集《草花集》。扉页上写着:“丹娃留存,1994年10月。”

胡丹娃说,没有拍照,没有合影,唯一留下的就是这几个字。

如今,那本《草花集》大概还搁在谁的案头。

汪曾祺在蒲黄榆住了十二年多,是他这辈子住得最久的地方。他的“衰年变法”,他最好的文章,都写在这条街上。

1996年,他搬走了。1997年,他走了。

他走的那天,北京城里的作家们来了很多。有个老编辑说,老头儿这辈子,就写了一个字——好。日子好,吃食好,人情好。他把这个“好”字,写得满纸都是。

如今蒲黄榆变了。朝晖商场没了,修了地铁站。只有那栋12层的楼还在,楼底下的小饭馆早关了。楼里的住户换了一茬又一茬,很少有人知道,这儿住过一个写书的老头儿。

有一回我路过蒲黄榆,想起汪曾祺写过的一件事。他说曹禺问他住哪儿,他说“蒲黄榆”。曹禺说:“蒲黄榆?捕黄鱼?北京哪有黄鱼?”他后来专门考证过,写进文章里。那文章叫《蒲黄榆后记》,里头有句话,我记了很久:

“我住在东蒲桥畔,因此把我的三篇小说题为《桥边小说》。”

东蒲桥,早没了。黄土坑,也平了。榆树村,拆了盖楼。可“蒲黄榆”这三个字留下来了,汪曾祺也留下来了。他不是什么大人物,他就是个写书的,住在一栋普通的居民楼里,楼下有个小饭馆,没事去喝二两酒。他把他住的那条街,写进了书里。那书后来很多人读,读着读着,就想起自己住过的那条街。

还有那个骑自行车送茄子的老头,听着像笑话,可细想想,是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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