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反腐新规:公私同罪同罚HK01
5/1/2026
北京官方制度再度收紧,自5月起将实施一批新法规,其中由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反腐新规,明确民营企业员工与公职人员腐败行为「同罪同罚」,并大幅下调入罪门槛。
内媒《澎湃新闻》报道,《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桉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5月1日起施行。新规最大变化在于,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职务侵佔、挪用资金及行贿等罪名,量刑标准全面对标国家工作人员相关罪行,并取消过往倍数折算规则。
在入罪标准方面,新规明显收紧。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职务侵佔罪为例,「数额较大」标准由6万元(人民币,下同)下调至3万元,「数额巨大」由100万元降至20万元,并新增「数额特别巨大」标准,门槛为300万元以上。这意味着,民企员工若收受回扣或侵佔公司资产,累计金额达3万元,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报道指出,虽然新规强调「同罪同罚」,但在最高刑责上仍存在差异。民营企业人员涉贪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而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罪最高仍可判处死刑,法理上区分在于前者主要侵害私有财产权,后者则涉及公共权力与国家公信力。
对此,广东风采新纪元律师事务所主任贺国帅向媒体表示,新规是反腐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其核心在于消除「公私有别」,落实平等保护原则,并填补民企腐败刑法规制的不足,有助改善企业「报桉难、立桉难」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