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红婵“网暴主犯”会被判几年?红星新闻

4/8/2026

中国跳水金牌名将全红婵惊爆遭网络霸凌,引起国家体育总局重视,目前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已经报警。外界好奇,组织性的集体网络霸凌,主谋或涉案者可能面临何种刑责?对此,中国律师表示,若从刑事角度来看,最严重可能涉及侮辱罪、诽谤罪,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

▲中国跳水金牌名将全红婵。(微博/全红婵)

律师拆解3大责任层面 刑事入罪有明确量化标准

根据《红星新闻》报导,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表示,这起案件涉及刑事、行政、民事3层面,且严重程度有量化标准可依循。

刑事部分,依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可构成“侮辱罪”、“诽谤罪”,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至于何谓“情节严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同一诽谤讯息浏览量达5000次以上、转发量达500次以上,或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残等严重后果,均属于“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

粉头、行销号恐成“主犯” 判决倾向“首恶重罚”

赵良善指出,在责任认定上,法律会根据行为角色、主观过错与危害后果对不同主体作出明确区分。对于组织、煽动粉丝集体攻击的“粉头”或行销号,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及《网络暴力资讯治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其主观恶意明显、社会危害大,属于共同侵权或共同犯罪的“主犯”,民事上需承担连带责任,刑事上则应从重罚,采取“首恶重罚、从宽普通参与者”的原则。

行政可拘留罚款 民事也能求偿并要求赔礼道歉

从行政角度来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将面临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至10日拘留并处罚款。

民事部分,依据《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和人格尊严,网暴行为构成对人格权的侵权,受害人可依法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及精神损害赔偿。

赵良善表示,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对未达到刑事标准的一般网暴行为,会作出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刑事网暴案件,公安机关可视情况以公诉案件立案侦办。

■   全红婵报警,人民日报发声(组图)

Scroll for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