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上82次热搜,李荣浩真的吵赢了吗?新周刊
事已至此,微博不把“2026年度微博King”的称号颁给李荣浩实在是说不过去了。
3月29日,歌手李荣浩在微博发文公开控诉单依纯在其明确拒绝授权后仍“强行侵权”,在深圳的个人演唱会上演唱《李白》,引发全网热议。随后,单依纯以及巡演主办方发文致歉,称系曲目授权工作中存在疏漏与瑕疵所致,宣布为接下来的武汉、郑州两场演唱会开启48小时限时自愿退票。
截至4月1日,短短4天时间,李荣浩微博个人页面显示其已登上82次热搜,总阅读量88亿。但从最新热搜词条#李荣浩否认抄袭 来看,事件似乎已经发酵成当事人未曾预料到的方向。
或许这也再次印证了一条真理,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两极。比起单方站队支持谁对谁错,或许更值得思考的问题是,近年来华语乐坛的版权大战为何总是一触即发?
“3.29李白事变“,不了了之?
坦白来说,一开始就关注这次《李白》翻唱侵权事件的网友,多数是被这叠满互联网热度buff的歌曲名气所吸引。
你可能没听过单依纯翻唱的那版《李白》,但总会刷过“如何呢又能怎”网络流行梗;李荣浩不一定是你喜欢的歌手,但歌手本人亲自下场“开撕”,热搜上高挂的“四连质问”词条,也实在让人按捺不住想要点击细看的欲望。
更别提还有无数穿插其中的“幽默事件”。比如说,李荣浩被翻出来往日言论,称自己最不喜欢的歌往往是自己最红的歌,直言最讨厌的两首歌正是《李白》和《不将就》,“又土又难听”。但这次他为了自己最讨厌的歌曲挺身而出奋力维权,简直是“黑粉界楷模”,令人动容。其后,歌曲《路一直都在》的词作者之一吴向飞指控他未授权演唱该歌曲,李荣浩火速转发回复,还诞生了新金句:“您的那篇文章转发过万了,事情蛮大的,我和律师都在等您。”
与此同时,各大音乐平台:谢谢送来的泼天富贵。(图/QQ音乐截图)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这短短几天内,微博上全是隐忍多年一朝发声的音乐人,形成了一波集中维权潮。包括但不限于:
水木年华成员卢庚称《爱上你我很快乐》频繁被网红演唱但他们从未获得授权;庞麦郎转发李荣浩维权微博并@华晨宇,疑似重提多年前的《我的滑板鞋》版权纠纷;歌手阿朵透露其早年未公开歌曲被人擅自改编并公开发表;《跳楼机》原唱LBI利比控诉环球音乐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侵占其歌曲版权……
创造灵感源源不断的网友为这波音乐人集体发声赐名“329李白事变”,至于能否成为华语乐坛维权里程碑,还要留待日后分解。
这次“李白事变”,又让不熟悉李荣浩的网友发现了这个真正的“一人公司”。(图/@瓜农与花农)
回归到《李白》翻唱侵权事件本身,其本质并不复杂,就是一起证据确凿、逻辑清晰的典型侵权事件。单依纯团队曾就深圳场演唱会翻唱《李白》,致电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向李荣浩的版权公司发出授权申请,但李荣浩方通过邮件形式明确婉拒。在授权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歌曲仍然被公开演唱,这就意味着在商业演出场景下,作品的表演权未经许可被实际行使,单依纯方确实形成了侵权行为。
至于《李白》当初为何能在音综《歌手》上表演,是因为当时的被授权方是节目组。这也是为什么同一首歌可以在节目中被改编演唱,但该授权通常是授予节目制作方且限定在特定节目和播出场景内。歌手离开节目后,如果要继续演唱或改编该作品,通常需要另行取得相应授权。
(图/《歌手2025》)
早在去年的张碧晨汪苏泷原唱争议事件中,新周刊就其中法律细节与法律从业者进行过相关对话,广东纬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谢芝华表示,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人(词曲作者/版权方)拥有作品的全部版权(复制、发行、表演、改编、信息网络传播等),可以自行或许可他人进行改编、翻唱等各类使用,等同于掌握作品的“生杀大权”。
既然单依纯团队曾经向李荣浩方发出授权申请,证明他们清楚翻唱必须需要授权;而李荣浩拒绝授权,也说明了权利边界已被告知;单依纯在此之后仍然演唱,法律层面的侵权性质相当清晰。所以当李荣浩选择“掀桌”后,单依纯团队唯一能做的也只有站稳挨骂,迅速道歉并停止侵权行为。
“李荣浩的情绪并不仅仅停留在法律层面,他的愤怒已经超越了版权争议的理性讨论。”音乐先声创始人范志辉挑明了事态另一面,“音乐行业很大程度是人情行业,人与人之间的合作、推荐、背书,都是极其重要的信用资本。”
(图/论文《电视综艺节目音乐翻唱侵权现象解析》,作者罗朋、殷亚莉)
所以在最初的控诉长文中,李荣浩写下的“你是来报仇的?”等情绪强烈的表达,既是创作者对创作权被同为“创作者”轻视的不满,也是同为音乐从业者对同行人缺乏信义的“失望”。
在讲究义气的“人情社会”中,《无间道2》其实早已给过示范。“算命的说我一将功成万骨枯,不过我不同意,我认为出来混的,是生是死要由自己决定。”说出这番经典台词的曾志伟败在吴镇宇手下,吴镇宇说的是:“出来混的,迟早要还。”
互联网升堂,乱成一锅粥
如果说《李白》翻唱争议能够得到迅速回应和解决是因为就事论事,那么后续发展只证明了一件事----在互联网升堂,从来不只是就事论事这么简单。
4月1日,有网友公开指责李荣浩作曲的《小眼睛》,涉嫌抄袭日本歌手平井坚的《Signal》。针对这场抄袭风波,李荣浩也在同日上午主动回应,表示“这件事我不想躲过去”。虽然回应的内容基本承认了“这就是那首歌原曲100%一样”,但同时李荣浩也强调了“我没有抄袭!!哪个250抄袭的人会抄的100%一样”。
耐人寻味的是,这篇回应抄袭的长文的文末写着“别去找单依纯粉丝这不是她粉丝做的”,颇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图/ @李荣浩微博)
李荣浩解释称自2013年出道做歌手后工作繁重,版权公司怕他事忙很少联系,“他们有权利直接授权,无需问过我”。于是这首“早年拿来扒带练习的、被误打包发给版权公司”的歌曲就这样被公司卖掉了,直到2016年歌曲发行时他才发现,他亦联系了版权公司询问后续如何处理,结果后来各种“不了了之”。
这件“在他心中堵着太多年”的事,被网友指出与他当年2016年8月的回应口径不一致,当时的回应为:“那件事之前有听说过,之后就没有仔细地追问,可能要再问问公司的意见。”
早在2016年,已经有不少音乐人讨论过《小眼睛》引发的抄袭争议。(图/ @耳帝微博)
微博博主@isekisi里的旋转小字发文“再次从版权角度来聊,为什么李荣浩今天对于他自己抄袭嫌疑的解释和单依纯对盗用著作的解释一样无力”。指出版权法是结果责任导向,侵权责任链条已经形成,“只是练习不是用来卖的”并不能作为辩护论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