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有爱情吗?骆驼123456博客
爱情源自基督教文化、内含唯心论元素,但中国传统和现代文化里都没有基督教、或唯心论。中国学界不理解爱情,即使领袖级人物也不懂,而且在婚恋中表现得如同流氓。在学界之外,各行各业上层人物都背弃婚姻、大搞婚外情,包括历代伟大领袖们,如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等。自然有人疑问,到底中国人有没有爱情?其实有。
我小时候住在学校家属大院里。大院生活有个特点,人人互相知根知底。那时我姐和我妈会偶尔谈起,谁家夫妻关系特别好,我自己也能看出来。记得有家邻居,与我家没啥关系。那位父亲不是教员,在后勤部门作干部;母亲与大学没关系,在一间工厂里做工;孩子们都比我家孩子大很多,与我们没交集。但我经常在大院里遇见到那位母亲,看她干家务活、照顾孩子、如何对待丈夫等,那些场景和她表情还历历在目。
当时我没语言表达,但看得出她全心全意扑在家事上,把丈夫看得高高在上,把自己看得低,到了不在乎的程度。后来她丈夫去世,她非常伤心。邻居们说她哭得天昏地暗,在家里用头撞床板,床板都被她撞坏了。我成年后与老邻居说到她,才知道她教育程度很低,照顾家务的水平也不高,所以特别依赖和敬佩丈夫,觉得自己嫁得好,大小事都听丈夫的。邻居说她当然对丈夫好,因为她自己不行。但我觉得她行不行等具体原因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对丈夫真心好。那就是爱。
爱,就是以对方为目的,奉献自己、不求回报。凡奉献自己的,内心必然不计得失、超越现实。这位邻居基本做到了,所以她有爱情。她不懂爱的理论,自身有很多缺点,并非在每件事上都做到无私。但没人达到完美的爱,只要真心努力就够了。在很多人印象里,爱情总与俊男美女、年轻漂亮、浪漫温馨、吟诗作画、社会精英、霸道总裁、高学历、高地位等联系在一起,其实不然。
爱情可以发生在任何现实状况下、在任何人身上,包括丑的、老的、木讷呆板的、苦命的、贫穷的、拘谨守旧的、失败的、没受过教育的,等等,就像《巴黎圣母院》里那位钟楼怪人。因为爱是关于灵魂,不关于现实。在我父母那代人中,在社会中下层里还有很多传统女人真心爱丈夫,类似鲁迅夫人朱安。也许正因为她们受学校教育少、社会参与度低、思想守旧,所以受五四后各种疯狂社会风潮影响少,还保持从祖辈传下来的传统伦理。她们的丈夫经常不理解她们、甚至瞧不起她们,类似鲁迅。但她们确实有爱情。她们自己都不知道她们内心想法就是那万众膜拜的西洋玩意儿“爱情”,社会主流也不在乎、没人注意,但她们的灵魂与地球另一边那些大名鼎鼎的情种们,如雪莱、拜伦、雨果、歌德等相通。
【exp.47】在老辈中下层里有一批传统妇女,真有爱情。
当然,即使在那辈妇女中,大多数人也只知结婚生孩子谋生活,有爱情的比例并不高。我们大院是个小社会,什么事都有,包括夫妻打架、离婚、婚外情等,但也有几家很和睦。我还记得那些妈妈类似上述那位,很爱自己老公。我只是个小孩儿,不经意地远远观察,不知道她们私下如何与丈夫相处。但爱在人心里,旁人可以用心领悟到。我能感觉到她们对老公好,大概因为我了解我妈,知道她对我爸好,然后把这个印象投射到其他妈妈身上。
我用我妈作例子,不代表她高大上。现在我已足够老了,知道她也是个平凡人,人生中犯过糊涂,做过不得已的事,思想言行里藏着矛盾。但她确实对我爸好,愿意为我爸、为我们家做任何事。她不计自己得失,把我爸和我们家看得比自己重要。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爱。
我妈在辽宁农村长大,在锦州城读高小和中学,在1940年代和1950年代初度过童年和少年时期,形成基本价值观。那时五四运动已过去20、30年,但我外公外婆没受什么影响,继续用传统礼教教育孩子。我妈从来坚定认为女孩长大就应该结婚,结婚后就应该全心全意对待丈夫和家庭;如果为自己着想就是私心,有私心就是德行不够好。她完全内化这套思想,长大后读小说、看电影,看到苏联或西方式爱情,就觉得其中男女过于开放,经常到了大逆不道、不可思议的程度,于是坚决排斥,绝不接受。我这辈子没听我妈说过“爱情”二字,就是因为她把这个中文词与那类男女关系联系在一起,觉得与自己格格不入。
后来我读到徐志摩发妻张幼仪的一段话,联想到我妈。在近现代中国文坛中,徐志摩算是最著名的情种。他16岁、张幼仪13岁时,双方父母撮合,为他们交换照片。张可能还太小、没表示意见;徐则评论张是个“乡下土包子”。
两年以后他们按中国传统方式结婚,不久后大儿子出生。然后徐去美国留学,24岁时转学到英国剑桥。张携儿子从中国抵达英国与徐汇合。但就在同年,徐结识16岁的林徽因,并开始追求。张则生下第二个儿子。在张幼仪怀孕期间,徐开始逼迫张签字离婚;在张刚生完孩子后不久,他们完成离婚。然后徐志摩自豪地对外宣称,自己完成了中国第一桩“西式文明离婚案”。其实整个过程很中式,而且缺乏文明。徐是个既缺德、又肤浅的傻瓜!
后续故事大家都知道。林徽因放弃徐志摩,多年后嫁给梁启超之子梁思成。徐志摩回国后与朋友之妻、著名交际花陆小曼恋爱并结婚。陆生活奢华,徐只得放下写作,花很多心思赚钱,34岁时死于飞机失事。离婚后张幼仪依靠哥哥们帮助,成为当时罕见的成功女商人。她几个哥哥都是近代史政商学界名人,但因为与共产党关系恶劣,所以现在少有人谈论。她继续把徐父母当作自己父母看待,在徐死后还资助过陆小曼。1949年她逃到香港,1954年与一位医生再婚。第二任丈夫于1972年去世,不久后她移民美国投靠儿子。她儿子是交大毕业生,在美国扎根做工程师。老年的张幼仪在接受采访时说:
“你总是问我爱不爱徐志摩。你晓得,我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我对这问题很迷惑,因为每个人总是告诉我,我为徐志摩做了这么多事,我一定是爱他的。可是,我没办法说什么叫爱,我这辈子从没跟什么人说过‘我爱你’。如果照顾徐志摩和他家人叫爱的话,那我大概爱他吧。”
张幼仪与我母亲一样,内心都是传统中国女人。她们虽然受过高等教育,但对中文里的“爱情”、“我爱你”之类词汇感到迷惑。究其原因,这些词汇的意义被胡适、鲁迅、徐志摩这批人决定和垄断。这些五四运动之后的文化领袖们鄙视中国传统、仰视西方文化。共产主义也是西方文化一部分。但他们对中国传统和西方文化都不真理解,所以不懂什么是爱情,甚至傻到看不懂自己夫人的爱。但他们身居高位,备受中国文化界推崇。于是他们的思想局限变成了民族思想的局限,在过去百年里一直伤害中国人,尤其伤害传统中国女人,包括他们自己的夫人们。
【exp.48】胡适、鲁迅、徐志摩等对爱的理解不如他们原配夫人。
图13. 朱安、江冬秀、张幼仪;分别是鲁迅、胡适、徐志摩的原配夫人。一个多世纪以来,国人推崇和聆听她们的丈夫们解释和定义爱情,其实她们比她们的丈夫更懂爱情。尤其朱安,一生体现忘我的爱,让人动容。这三位夫人和她们的爱都不完美,但她们确实以丈夫和家庭为目的,贡献远比索取多,那就是爱。她们的丈夫虽高谈阔论“爱情”,却都没跳出传统思维,继续以自己为目的,婚内出轨,还恬不知耻。没记录表明他们曾忏悔或道歉。他们明显无德,主流社会却糊涂、麻木到视而不见。
A. 爱情里的道义
爱情里存在道义。但在中国,连顶级思想家们都不懂,所以我们有必要整理和讨论。首先是基督教道德金律:你希望别人如何待你,你就要如何待人。《论语》中有类似表达,“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康德将之精细化成多条互相等效的定言令式。这个基本原则放之四海而皆准,超越现实,包括超越民族、文化、时代、法律等,属于彼岸世界。第二,人心有个普遍性质:希望在爱情中独占对方,因为只有这样,灵魂才感到完整和安宁。这点也超越民族、文化、时代、法律等,属于彼岸世界。结合以上两点,我们得出一条关键爱情道义原则:人应该让爱人独占自己,也就是爱情中人应该忠诚于对方。
【exp.49】爱情中的忠诚原则基于基督教道德金律与人心本质。
这条爱情道义潜藏于所有人心中。即使一个人从来没经历过爱情、也没听说过这套道义原则,有天坠入爱河,也会希望独占对方、也会感到良心要求自己忠诚于对方。凡不忠诚的人都违背了良心,也都会受到良心谴责。这些人硬是顶着良心谴责而做不忠诚的事,所以他们违反天意、或称违背“自然”。道义形而上,类似数学,都客观存在,独立于人和现实。比如面对 2 + 3 = ?时,人有回答7的选项,但会觉得应该选5不选7,因为5是对的、7是错的。类似地,人面对爱情时有“不忠诚”选项,但会感到应该忠诚,因为忠诚是对的、不忠诚是错的。道义与数学都是真理。即使人间的法律和文化都认定2 + 3 = 7、或男人可以抛弃妻子、另找妾室,人也可以在心里感到2 + 3 应该是5、人应该忠诚于配偶。虽然名字叫“基督教”道德金律、或具体语句来自《论语》,但道义独立于基督教会或孔子;类似2 + 3 = 5独立于阿拉伯数字。
图14. 自由里必然有选择,但自由不是任意选择。自由包含方向,要求人选择真善美义爱、也就是基督教的神,排斥任何其他选项。比如面对 2 + 3 = ?时,人只应该选5、不选其他数。马戏团里的动物做算术题,在2 + 3 = 5和2 + 3 = 7两个看板之间,哪个后面有食物它就选哪个。绝对唯物论者追求现实利益最大化,所以也是绝对效益主义者。如果选择7比5好处更多,他就会选7。他们本质与动物一样。
婚姻就是爱情中双方互相独占的契约表达。因为这种互相独占完全基于道义与人心,而道义与人心来自彼岸世界、高于现实。所以婚姻高于,包括独立于,现实里的政治、文化、社会制度、经济地位等。即使法律改变了、或改朝换代了、或搬到另一个国家、或流落荒岛,道义和人心本质依然有效,婚姻依然成立。基督教总结,婚姻基于神,只与神、丈夫、妻子三方有关。婚姻由神设立、由神作证、由神助力维持,夫妻响应神的召唤,共同经营。这套婚姻伦理是真理,与2 + 3 = 5一样,冥冥中存于彼岸世界,任何人都能在内心感受到。
但每个民族对婚姻伦理的理解有不同深浅与偏重,类似每个民族对数学的理解有不同深浅与偏重。中国传统和西方传统都严格要求一夫一妻制,就是认同夫妻互相独占。中国没有基督教,不可能用至高无上的神作为婚姻基础,但也认为婚姻非常重要。儒家经典《礼记》中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其中“昏礼”就是婚礼、婚姻;“事宗庙”就是维持祭祀。儒家也引用宗教信仰支持婚姻。
【exp.50】婚姻伦理是真理。
不难看出,中西传统都重视婚姻。其中西方文化以神为终极理由,逻辑清晰明确,论证简洁而有力。中国先贤们也冥冥中感到婚姻重要,但因为没有基督教,所以不得不堆叠好几个理由以加强说服力,包括两家联合、祭祀祖先、繁衍后代等,逻辑相对混乱,造成结论模糊不清。举个例子,如果妻子不能生孩子、或情人生出更健康、更有出息的孩子,《礼记》中“下以继后世”就不成立,是否婚姻就变得不重要呢?不应该。
在西方文化中,神是一切的基础,哲学上叫作“本体论基础”(Ontological basis)。在判断现实问题时,这个基础作用很大。比如神是真善美义爱的统一,代表爱不应该虚假、不义、伪善、或丑恶。如果号称爱你的人要求你虚假、不义、伪善、或丑恶,你可以用这个原则断定这个要求不出自真爱。中国传统文化缺乏本体论基础,造成根基不牢靠。当面对西方基督教思想冲击时,国人无以应对,要么抱残守缺、要么逻辑崩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