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白左刚猛到这个程度海边的西塞罗

1/12/2026

雷恩·古德这个人,确实挺像约翰·布朗的。

各位好,昨天《川普,这次惹上大麻烦了》一文,引发的争议挺大的,虽然稿子的主旨是想梳理移民问题对美国的撕裂,但左右派都有朋友对我引述的那个信息事实有异议,我挑选了一下,我觉得目前比较能说服我的一个订正是这样的,我将这位朋友发来的信息不做修改的引述如下:

小西,文章我看了,可能有点需要地方值得商榷的。

第一,在现场喊快跑的,是死者的(同性)妻子。

第二,死者确实是故意违法,把路堵了,目的是为了迟滞ICE(移民局)执法

第三,ICE watch这个组织并不是简单的法律观察者,他们的做法是在任何地方看到ICE,就把消息通告给周围的非法难民,让他们逃掉。简单点说,这个组织在一个灰色地带违法,美国法律对政府手脚困得很严,ICE没有法官的搜查令,即使非法移民在家,也无法破门而入。

第四,视频逐帧回放,你会看到在死者试图离开的时候,车的前轮出现了空转打滑,而这是猛踩油门的结果,在现场的特工应该能马上听到发动机的轰鸣,这是视频看不到的.

第五,Good(古德,枪击案受害者)也并不像(美国主流)媒体渲染那样,她第一次婚姻的两个孩子被判给前夫, 美国法律一般是倾向母亲,判给父亲这个做法本身就让人充满疑惑(不是钱的问题,因为判给母亲,孩子抚养费还得父亲出),而明州距离科罗拉多,即她的第一第二个孩子距离上千英里,等于她完全放弃了不时探望孩子的可能。第二次婚姻,就是她现在的孩子的父亲,死于自杀。这个渲染手法特别像floyd(弗洛伊德)那个案件,媒体把一个逃离家庭,跟别的女人同居的罪犯渲染成一个好父亲一样。

我觉得这位朋友对该案基本信息的商榷还是比较中肯的,我又去查找翻看了一下目前古德所从属的ICE watch这个组织的相关信息。

怎么说呢?看完后挺受震撼的——没想到美国激进左派为了和川普的反移民作对,已经刚猛到这个程度了。

如这位朋友所言,目前ICE watch这个组织对抗川普下达的驱逐非法移民的行政命令的方法,完全是“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的硬刚——除了上文所说的探查ICE的行动,你只要申请到搜查令,我就提前通知当地的非法移民,让他们快跑。还有全程跟拍ICE的执法过程,无休无止的在当地发起司法诉讼,增加你的执法成本,迟滞你的行动能力。

实在不行,他们还会把ICE执法人员的私人信息公布到互联网上——说白就是网暴执法者个人,让你不敢“充当川普政府的爪牙”,这导致目前目前很多ICE执法人员出外勤的时候都是戴头套的,抓捕、驱逐个非法移民,搞得跟抓毒枭黑社会一样,也算是被逼出来的美利坚奇景。

以上的很多信息来自于美国的一些亲右翼媒体,如果它们都属实,只能说,川普说古德的行为是“国内恐怖主义行为”的这个指控,虽然很严重,也如同我昨天所说,存在非常巨大的后患(它容易成为一顶帽子,让行政无限扩权),但确实也有几分“话糙理不糙”——如果古德当天的行为确实是在停车阻挡ICE正常执法,收到了警告却确实做出了一脚油门加速冲撞持枪ICE的举动……

那她死亡的责任方,确实可能更多的要归结于其自身和同行的同性伴侣。

至于这个事情到底该评价如何,我自己人不在美国,没办法做完全中肯的评价,甚至哪怕你真的去了美国,恐怕对此事评价也无法客观——因为去了美国你就是新移民了,作为新移民,你很可能对ICE目前的严厉执法心生怨念,而对ICE watch的热情帮助有好感。

或者刚好反过来,你是一个身份完全过硬的合法移民,那么你就会ICE watch这种组织、乃至明尼苏达州政府包庇和纵容非法移民的行为感到高于常人的愤恨——凭什么这些非法移民能和你一样获得在这个国家居住权,而付出的极少呢?凭什么你要为这些人存在承担治安乃至经济的风险?

所以在这个议题上,几乎没有人是完全中立的,毋宁说,怎样调和一群并不中立的人们的意见,达成一个中立的、公益最大化的共同决议,这个事情本身就是近现代民主共和制度的所求,真能圆满完成,我们就不必在此讨论美国社会撕裂的问题了。

所以我现在在这个问题上不持意见,关于古德的另一种信息和评价,我呈现给您了,到底如何评价此人,请您基于您的立场自行判断。

你非要让我说,我所能提供的思考,依然是历史的。

事实上,ICE watch的这些行为,和那种“我有道德我可以踏平一切”的自信劲儿,让我不自觉地联想起近两百年前美国活跃的另一批“胡搅蛮缠”的不法之徒----也就是当时美国地下铁路组织的“乘务员”们。

所谓的地下铁路,实际上并不真的在地下,也不完全是铁路,而是一个较为抽象的概念。它是十九世纪南方黑奴在同情者和废奴主义者的帮助下,由南方的蓄奴州向北方的自由州逃离的一系列道路网络系统和后续工作的统称。

当时美国南方蓄奴州的州宪法,普遍界定黑人奴隶是不具有完整人权的,并且认为黑奴属于奴隶主的私有财产----站在当地种植园主的角度,你可能也觉得这天经地义,黑奴是我从市场上花高价买来的,而且大部分美国南方种植园主并不会像我们想象中那样虐待黑奴,因为黑奴的价格其实是非常高的,没人舍得将其当作快速消耗品消耗掉,有大量的研究证明,19世纪中期美国黑奴的平均生活水平是远高于同时代的俄罗斯农奴,更高于同时代大清的佃农阶层的。

但是,如我在《惨烈的美国内战,争的是道德?还是利益?》一文中曾向你讲述的,美国当时正在发生“第二次宗教大觉醒运动”,很多美国白人,受基督教热情和启蒙精神的感召,就是觉得人人就应该生而平等、黑奴哪怕吃好喝好,受奴役也是不对的,人人生而平等,就是应该得解放----你不想被解放我也要解放你。

开门,送自由!

对,这帮人,就是那个年代的美国“白左”,他们搞起来的行动,就是美国“地下列车运动”。

实事求是的讲,地下列车运动在19世纪中期的美国做的一度是非常过火的,大量“乘务员”凭着一腔热情,直接深入美国南方农村,宣传和鼓动那些本来根本就没有觉醒和逃跑意愿的美国黑人奴隶“奔向自由”。只要黑奴一松口,他们立刻提供一条龙服务,把你送到北方或加拿大去。

而这些黑人到了北方乃至加拿大之后,真论实际日子,真未必过的比当初在南方奴隶主治下好,你想想,这批人从小受的就是种植园里的教育(美国南方种植园当时很多是有主日学校的,黑奴也是可以上学识字的),就会干种棉花的活,你现在猛然让他背井离乡,跑到举目无亲的北方去开机器,很多人是很不适应的。

相比之下,反倒是“万恶”的种植园主们很多反而更讲法律,到北方找到逃奴不是直接敲闷棍套袋子绑回去,而是上诉当地法院,指控地下列车乘务员们盗窃其私产,要求法院做主归还。

由此引发了特别多的官司。最著名的当然是1857年美国最高法的“司考特诉桑德福案”(也既“斯考特判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直接认定黑人奴隶德雷德・司考特(Dred Scott)属于财产而非公民,且其拥有者的财产权受联邦宪法保护,未经合法程序不得剥夺,同时宣布美国国会及地方议会无权在联邦领土内废除奴隶制。最高法院同时还判决《密苏里妥协案》因违宪而无效,明确司考特和支持他的“地下列车员”们无权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这样判例,让“列车员”们消停下来了么?没有啊。

反而愈演愈烈。跟今天那帮就是要不择手段保下非法移民的美国左派一样,法律不帮我,我就跳开法律,来硬的。

1859年,在司考特案法律斗争失败后仅仅两年后,白人废奴主义者约翰・布朗就发动了著名的,以他为名字命名的起义。

1859年10月16日夜,布朗带领21人武装攻占弗吉尼亚州哈珀斯费里军械库,计划在当地处决奴隶主,解放黑奴。

但讽刺的是,起义发动后,根本没有获得当地黑人的支持,21名起义成员中也仅有三人为有色人种,“起义”很快被弹压。起义者中9人阵亡、6人逃脱,布朗等7人被俘。

同年12月2日,布朗以叛国罪被弗吉尼亚州当局处决,临刑前,约翰布朗挥笔留下了最后的遗言:“我,约翰・布朗,现在坚信只有用鲜血才能清洗这个有罪的国土的罪恶。过去我自以为不需要流很多血就可以做到一点,现在我认为这种想法是不现实的。”

真的,你用今天的眼光看,约翰・布朗真的就是一个比ICE watch那些人还要极端的白左,如同ICE watch就觉得非法移民在美国也有“类公民权”一样,约翰・布朗就是觉得黑奴在美国就是应该有自由、被解放的----甭管法律怎么说,程序正义和现实考量如何,老子就是觉得自己手握真理,就是要这么干。而且至死我都觉得自己特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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