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出生公民”或终结,大法官一句话戳中要害侃英语

4/2/2026

今天,美国最高法院 正在就一个极具争议的问题展开辩论: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是否一定拥有公民身份(birthright citizenship)?

美国一直有一个众所周知的“铁律”----出生地原则(jus soli),通俗说就是:只要你在美国出生,就自动获得美国国籍。

这条实施了158年的法律从未被动摇,而如今它可能将被彻底改变。

今日起,美国最高法院对这条法律进行辩论,最终裁决预计会在今年6月底前后公布。

如果最高院最后真的推翻了这条原则,那么今后在美国出生的孩子,不一定自动成为公民,“赴美生子”这条路将会被彻底堵死,未来几十年的移民政策也可能整体收紧。

所谓“出生公民权”(Birthright citizenship),来源于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里的一句话: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简单翻译就是: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美国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

这里有两个关键词:

birthright citizenship:出生公民权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受其法律管辖

问题的关键,就卡在第二个词上----“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受美国管辖”)。

今天最高法院争论的核心,就是这一点:非法移民的孩子,算不算“受美国管辖”?

对于这个问题,司法界有着明显的分歧:

一派是传统解释(偏自由派,左派),他们认为只要出生在美国,就是公民。理由很简单,宪法没有明确排除非法移民子女,而且历史上一直是这么执行的。

另一派则主张重新解释(偏保守派、右派),他们认为关键不在“出生”,而在“是否真正受美国管辖”。他们的逻辑是:非法移民对美国并不承担完整的法律忠诚义务(allegiance),因此,他们的孩子未必自动拥有公民身份。

在辩论中,Samuel Alito(阿利托)引用了已故大法官 Antonin Scalia 的一个经典例子,似乎成为了今天整场辩论的绝杀:

"Justice Scalia had an example that dealt with this situation. He imagined an old theft statute that was enacted well before anybody conceived of a microwave oven. And then, afterwards, someone is charged with the crime of stealing a microwave oven. And this fellow says, 'Well, I can't be convicted under this because the microwave oven didn't exist at that time.' And he dismissed that. There's a general rule there, and you apply it to future applications."

他设想有一部古老的盗窃法,诞生在“微波炉还不存在”的年代。后来,有人偷了一台微波炉,却辩解说:“这东西当年不存在,所以我不该被定罪。”

这个理由成立吗?

阿利托认为这显然不成立,正如他总结的那句话:There’s a general rule there, and you apply it to future applications.(法律确立的是一种可以适用于未来的普遍规则。)

也就说,法律规定的,从来不是一张“具体物品清单”,而是一条原则。法律不是写给过去的,而是写给未来的。

阿利托想表达的核心是,第14修正案通过时,“非法移民”这一问题几乎不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条规则不能适用于今天的新情况。

所以,这场争论真正的焦点不在于“要不要取消出生公民权”,而是“应该如何解释宪法”,我们是按照当年制定者的理解,还是根据今天的现实去延展?

这场争论也反映出美国法律体系里一个长期的分歧:text vs. interpretation

也就是是,我们到底应该按照宪法条文在当年的含义来理解,还是根据今天的现实对其进行重新解释?

这是一个有趣的法律问题,你怎么看呢?欢迎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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