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勾结境外势力等三项罪名成立德闻
12/15/2025
在长达156天的审期之后,香港法院週一(12月15日)判决,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三项罪名成立;法官在宣读判词时指黎:“动摇中共管治的意图从来没有改变,即使国安法生效,也以隐晦方式进行”。
根据《香港国安法》,“勾结外国势力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这位78岁的香港前民主派媒体大亨有可能在监狱中度过余生。图像来源: Anthony Wallace/AFP/Getty Images
香港高等法院週一(12月15日)对黎智英案作出宣判: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被控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前者为《国安法》罪行,后者为《刑事罪行条例》,三项罪名全数成立。
涉及本案的3间《苹果日报》相关公司同样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及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罪名成立。 另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则涉及“重光团队”(SWHK)。
这是香港实施《国安法》后的首宗“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审讯。综合港媒现场报道,黎智英听闻判决时神情平静。《法庭线》指,黎智英“不时望向法官及家人”。
黎智英案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运腾和李素兰审理,未设陪审团。案件自2023年12月18日开审,审讯历时156天,于2025年12月15日裁决有罪,订于明年1月12日听取求情 (判刑前向法庭陈述减刑理由),预计需要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