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
法广网 · 经八阕原文
据报导,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简称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何俊仁开审前认罪,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法庭判处邹幸彤监禁7年3个月、李卓人监禁7年、何俊仁监禁5年2个月,支联会则罚款150万元。继邹幸彤早前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李卓人也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聆讯尚未排期。
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前主席李卓人(中)、前副主席何俊仁(左)等纪念六四31周年资料图片 © 路透社图片 截至判刑当日(2026年9月11日),李卓人已还押1442天,据《法庭线》按此推算,现年69岁的李卓人的剩余刑期约为3年1个月,假设不获狱中减刑,他将于2029年9月出狱,届时72岁。邹幸彤则料于2030年1月出狱,何俊仁将于2028年4月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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