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女屡遭刁难,控HOA歧视世界日报

7/3/2026

南加州圣盖博山麓地区一个仅有10多户住家的自主管理住宅社区,日前一华女业主认为遭受不公平对待,提告社区屋主协会(HOA),让HOA管理机制、权限及监督制度成为焦点。

李红律师建议,民众购买HOA社区住宅前,应详细阅读CC&Rs及各项管理规定。(示意图,记者启铬/摄影)

根据律师李红提供的案例,华女屋主Jennifer指出,社区新任韩裔HOA理事会主席因个人恩怨,刻意针对她采取差别待遇,包括强行要求她拆除屋顶卫星天线,在社区统一更换各住户门前照明设备时,唯独未替她更换,她还在其他社区管理事项上屡遭刁难。Jennifer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决定循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李红表示,该社区属自主管理HOA,由居民自行担任理事及委员,负责财务管理、社区维护、违规执法及住户沟通等事务,并未聘请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她认为,部分自主管理社区因制度及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在执行社区规章及处理住户事务时,容易出现选择性执法、程序不公或差别待遇等,进而损害业主权益,因此Jennifer决定提告。

社区HOA方面表示,所有管理措施均依照社区章程及管理规范执行,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便对个案内容发表评论。

李红指出,此次事件也引发民众重新检视自主管理HOA的运作模式。相较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的HOA,自主管理最大的优点,是可节省管理成本。理事会对社区事务也更熟悉,决策效率较高。然而,若理事会成员缺乏法律、财务或社区管理经验,或因个人因素影响决策,就可能衍生管理争议,甚至演变为法律诉讼。

她也提醒,一旦HOA涉及诉讼,不论胜诉或败诉,律师费、诉讼费及相关支出,多半仍须由HOA支付,而HOA的经费来自全体住户缴纳的管理费,等于所有业主共同承担诉讼成本。

李红强调,无论是自主管理或委托专业公司管理,HOA都必须遵守加州「Davis-Stirling Common Interest Development Act」(戴维斯—史特林共同利益发展法)及CC&Rs(社区章程)的相关规定,所有决策都应符合程序正义。

李红指出,近年不少社区HOA管理费持续上涨,部分高级住宅社区每月管理费甚至高达800至1500美元,令不少居民叫苦连天,也使外界更加关注HOA是否应建立更完善的监督与问责机制。

李红建议,民众购买HOA社区住宅前,应详细阅读CC&Rs及各项管理规定,入住后也应主动参与HOA理事会会议及社区选举,了解社区治理方式。若对理事会决议有异议,应及早透过申诉、调解或其他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而非等到冲突扩大后才诉诸司法,以降低社区对立及诉讼成本。

精华 FAQ

▪︎ Q1:华女屋主Jennifer主要控诉HOA哪些不公平对待?

Jennifer指称主席因私人恩怨刻意针对她,包括要求拆除屋顶卫星天线、统一更换门前照明时唯独未替她处理,并在其他管理事项上屡次刁难,因而决定提告维权。

▪︎ Q2:这起事件为何让自主管理HOA的制度受关注?

因为该社区没有聘请专业物业公司,理事会由住户自行管理财务、维护与执法,若成员缺乏法律或管理经验,容易出现选择性执法、程序不公与个人因素影响决策。

▪︎ Q3:律师对购买HOA社区住宅的民众提出哪些建议?

律师建议购屋前应详读CC&Rs与各项规定,入住后主动参与理事会会议和社区选举;若对决议有异议,应及早透过申诉、调解或法律程序处理,以降低对立与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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