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禁止实施“投票出示身份证”命令美联社
一名联邦法官周三裁定,永久禁止川普政府实施其首个选举行政命令中的大部分内容。其中部分条款原本要求选民在登记投票时提供公民身份的书面证明文件。
图源:美联社报道截图
位于波士顿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丹尼斯·卡斯珀(Denise Casper)作出的这项裁决,实际上将她一年前发布的初步禁令转变为永久禁令。当时,她曾暂时阻止川普推动的大部分选举改革措施。
卡斯珀驳回了政府方面的主张。政府辩称,由民主党籍州总检察长提起的诉讼为时过早,因为相关规定尚未正式实施。相反,卡斯珀认同美国宪法赋予各州和国会管理选举的权力,并认为川普提出的相关要求违反了权力分立原则。
她写道:“宪法并未赋予总统任何关于选举事务的特定权力。”
除其他拟议改革外,川普的行政命令还要求选民在登记时提供公民身份书面证明;规定即使邮寄选票在选举日前已经寄出并盖了邮戳,只要在选举日之后送达,也不得计票;计划通过扣留部分联邦资金来惩罚不遵守规定的州政府。
纽约州总检察长利蒂希娅·詹姆斯(Letitia James)在声明中表示,她对法院阻止川普“通过违宪的方式试图夺取我们选举控制权”的做法感到欣慰,并表示将继续在今年的中期选举中捍卫投票权。
她说:“几代美国人不懈奋斗才争取到投票权,我们通过保护这一权利、抵制所有试图削弱它的人,来纪念他们留下的遗产。”
白宫和司法部尚未立即回应媒体发出的置评请求。
这是针对川普选举行政命令的一系列不利裁决中的最新一起。川普在开启第二任期仅数月后便签署了该行政命令。此后,他又签署了另一项有关选举的行政命令,试图建立全国选民数据库并限制邮寄投票。该命令目前同样面临多项法律挑战。
去年秋季,在华盛顿特区审理另一宗相关诉讼的联邦法官曾裁定,禁止政府采取措施将“公民身份书面证明要求”纳入联邦选民登记表。随后,该法官又禁止国防部长要求军人在登记投票或申请选票时提供公民身份书面证明。
似乎意识到仅凭行政命令推行公民身份证明要求存在实施难度,川普目前正推动由共和党控制的国会通过立法,将这一要求写入法律。《拯救美国法案》(SAVE America Act)已经在众议院获得通过,但在参议院陷入停滞。这也使得川普呼吁废除阻碍该法案推进的“冗长辩论阻挠程序”(filibuster)。
周三,川普突然取消了原定签署一项跨党派住房法案的安排,并表示在国会通过其要求选民提供公民身份证明的法案之前,他不会签署任何立法。
在另一宗重大投票权案件中,美国最高法院预计将在近期就“邮寄选票是否必须在选举日前送达”作出裁决。这项裁决可能会马上改变全美14个州的现行规则。目前,这些州允许邮寄选票在选举日之后数天至数周内送达,只要选票是在选举日前加盖邮戳寄出即可被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