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速超28哩的电动车,未来须持驾照买保险华人资讯网

6/8/2026

随着微型电动代步工具在街头巷尾越来越普遍,伊利诺伊州的交通法规正面临一次重大升级。为了填补因车辆性能迭代而产生的监管空白,伊州议会近期通过了一项备受关注的新法案。一旦州长普利兹克正式签署,从2027年起,电动自行车的“狂飙”时代将画上句点。

这项法案的核心在于明确界定微型交通工具的属性。过去,许多外观看似普通自行车、实则动力强劲的“伪电动车”长期游走在法律边缘,其性能甚至能媲美重型摩托车,根据新规,凡是时速超过28英里的电动自行车及各类电动代步工具,将被正式纳入“机动车辆”范畴。这意味着,骑手未来必须持有有效驾驶执照、购买强制保险,并完成车辆牌照登记。

对于这些被定性为“高速装置”的交通工具,法规采取了极高规格的安全管控:它们将被禁止进入任何自行车专用道或林荫自行车径,只能在机动车道行驶,此外,驾驶这些车辆一旦触犯交通法规,将直接适用该州的酒后驾车(DUI)相关处罚条款。

州务卿詹雅斯指出,此举旨在解决现有法规无法应对的技术革新难题。目前市面上部分电动代步车的时速甚至能突破50英里,这种“披着自行车外壳的机车”在公共道路上穿行,已在多地酿成严重安全事故,新法案不仅是为了规范市场,更是为了减少惨痛伤亡。

当然,该法案并未针对所有电动车“一刀切”。针对传统的低速电动自行车,法案保留了宽松的通行空间:

对于时速在20英里以下的低功率电动车(第一、二级),骑乘者须年满15岁。 对于时速上限为28英里的第三级电动车,骑乘者则必须年满16岁。

对于这些符合标准的低速电动自行车,车主依然无需办理繁琐的登记或强制投保手续,依旧可以畅行于自行车道,同时,针对所有种类的电动滑板车、滑板及单轮车,法案也划出红线:严禁在任何公共道路、人行道及自行车道上以超过28英里的时速行驶。

这项法案目前正静待州长签字。对于伊州广大通勤族和代步车爱好者来说,这意味着在选择交通工具时,不仅要看性能,更要看清背后的法律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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