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森,一位杰出的字匠慕蕉山馆文艺空间
刘炳森(1937-2005),字树庵,号海村,幼年自号刘五先生。一九三七年八月出生于上海,祖籍天津武清。一九六二年夏于北京艺术学院美术系中国画山水科本科毕业。同年秋至北京故宫博物院从事古代法书绘画的临摹复制和研究工作。刘炳森历任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故宫博物院研究员等职。
可能每个刚学书法或者喜欢书法的人,对于刘炳森的书法,印象都是比较深刻的,甚至十分喜欢。我便是如此,上高中时对于他的书法十分的痴迷,买他的书,保存他的书法图片,看他的书写视频,天天揣摩欣赏,但后来慢慢的便不看了,偶尔刷到也只是随便扫一眼,为什么会这样呢?
首先,谈论一位书法家,不管他写得好坏,或者风格入不入得了所谓“正统”的法眼,关键在于,通过他的书法,提出了什么问题,给我们什么思考。刘炳森的隶书在民间及官方具有极大的认可度,影响之广,遍及海内外,当代可能罕有匹敌者。同时,关于他的争议也从未间断,有人说他的隶书是“馆阁体”、“美术字”,甚至有人说他糟蹋了汉隶。有些说法自然有些偏激,但也并非全无来由。
刘炳森能诗词、绘画、文章,书法上尤其擅长隶书、楷书。由他的书法,我想到一个问题,便是对“书法功力”的认识。刘炳森的功力深吗?很明显,他的书法具有极强的稳定性,没经过长时间的训练是做不到的。但问题是,为什么他的书法会招致这么大的争议?
甚至在一些人看来,只是模式化的重复?有论者在评价刘炳森时曾说过,大意是他的字由于常年应酬,已经没有更多时间去深入传统,有些地方过于油滑模式化了。这话还算中肯。真正的功力,应当是有效正确、内涵不断深化的积累,而不是简单的、模式化的重复。刘炳森的隶书,很早就形成了自己的面目,但几十年间变化不大。
刘炳森对隶书下的功夫不可否认,他对《乙瑛碑》《华山碑》《西狭颂》《石门颂》等经典用力很深。从他的作品里,明显有很多字直接脱胎于原碑,在形上完全能对得上。问题在于,无论取法哪个碑,最终都被他用同一种用笔给形式化了。但这里我要说一句公道话,刘炳森的线条,是有质感的。
在他的书法系统之内,他把线条锤炼得相当成熟,笔下的黑白变化也很丰富,那种熟练和质感,是有技术难度的。这让我想起景德镇画瓷的工匠,他们可以画出极高品质的线条,那种流畅和精准,很多书法家都未必赶得上,因为那是日复一日、千锤百炼出来的。刘炳森的线条,也属此类,在他的审美中,把线条打磨到了极致。
但问题就在这里。线条有质感,不等于线条有格调。刘炳森的线条,质量是高,但太稳定均匀了,太自我了。形成了独属于自己的用笔方式,把一切都控制得妥妥帖帖,没有意外与破绽。他的主要问题还表现在结字上,过于均匀,每个字都四角填满,米芾说“大字促之令小,小字展之令大”,刘炳森是真的做到了,结果便是“状如算子”,缺乏变化。刘熙载说“秦碑力劲,汉碑气厚”,汉碑的那个“气”,是浑厚、博大、古朴。而刘炳森的结字均匀和保守,缺少了雄强、开张、质朴的味道,整体的审美趣味便提不上去。
这里涉及一个更深层的问题,写隶书,你的气息接到哪?对于书法而言,线条的质量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线条表现出的气息,你的一笔一画,蕴含的审美基因来自哪里?有人写隶书,他是上接篆书、金文的。比如吴昌硕的隶书,以石鼓文为底,他的隶书里有一种金石的古厚之气;孙其峰以汉简为底写隶书,有率真的味道;来楚生写隶书,是以汉碑为底子的,但他在汉碑里加进了自己的性情,调子要比别人高出许多。这些人的隶书气息是往上走的,是往古厚、往深处走的。
而刘炳森的隶书,气息是往下走的,他把隶书接到楷书上面去了。他的隶书里,太多的东西是从楷书里来的,匀称、光洁、规整,这些都是楷书的审美标准,或者说是唐楷的审美标准。拿到隶书里,便消解掉隶书那种古朴、雄强趣味,如唐人隶书也出现了这种弊端,如史惟则、韩择木、蔡有邻等人。这就是为什么他的隶书看起来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少的不是功夫,是气息,是从更古老的文字里继承下来的、浑茫而厚重的美感。
方东美在论中国艺术理想时说,天地之美寄于生命,在于盎然生意与灿然活力。汉隶之美,正在于有未经雕琢、元气淋漓的气象。刘炳森的隶书,把这种气象给磨掉了,代之以规整可控的秩序感。所以,学他的人也大多只能学到他均匀的结字、光洁的笔画,而学不到他线条里的质感。因为他的线条质感是独属于自己的,是他在自己的系统内反复锤炼出来的,别人学到的只是表面的形式,结果便写成了老干体。
学启功的人也是如此,大多也只是学了一个结字,而对于启功线条背后的文人气象、从传统深处生长出来的东西,很少有人真正体会得到。刘炳森的书法当然不是老干体,他比老干体高出太多,但他的隶书所开启的那条路,确实容易把人引向一种只重形式、不重气息的境地。这恐怕是他自己也未曾想到的。
至于刘炳森的行书,问题更加明显。他的行书,并没有看到很明显的取法渊源,只是很熟练,似乎就是硬笔字直接转化成毛笔字,尤其是结体与用笔带着很浓的硬笔字味道。用毛笔去写现代硬笔字的结体,也就是不古,导致线条里缺乏内涵,过于单一、直白,缺少丰富的变化和微妙的韵味。在结字上,过于夸张的地方很多,自己的理解并没有建立在传统的基础上,而是按照自我的趣味去变形,最终导致的便是结体不能自洽。
但我得先把一个道理说清楚。我常说,毛笔字写得像硬笔字,这本身并不是什么问题。无论是用硬笔的方法去写毛笔字,或者用毛笔的方法去写硬笔字,关键不在于工具,而在于线条的内涵,要有审美趣味,要能接得上传统。
真正的好字,硬笔与软笔是相通的,写硬笔字的人如果受过良好的书法训练,他的硬笔字里自然会有毛笔的韵味;反过来,写毛笔字的人如果心里有硬笔的结体,也未必就写不出好东西。问题的关键,在于与传统的距离。刘炳森的问题就在这里。他的行书,无论是硬笔字还是毛笔字,凭的都是自我的感觉,而不是传统的滋养。他那种熟练,是与审美大传统相背离的熟练,一种在自我趣味里打转的熟练。
但我们也要看到刘炳森成功的历史机缘。据说当年日本书家来访中国,当时老一代的书家要么去世,要么年事已高,书法只是日常书写的延续,多数不能自如的站立悬腕写字,而日本的书法家可以站着悬肘书写,原因便是日本书法在战后获得了极大的普及,日本早把书法当作艺术来看待,甚至日本人认为书法的中心在日本,而不在中国,这件事对刘炳森触动很大。他苦练站悬腕,加上他形象好、个子高大,再遇到需要即席挥毫的时候,他那一手流利稳定的隶书确实给中国书法争了光。
在八九十年代,刘炳森的书法绝对是非常杰出的。他以一种强悍的、稳定的、极具识别度的风格,填补了那个时代的某种空白。可以审视一下那个时期的书法创作,与他同辈或者比他稍早一辈的书家,好像没有几个能把书法写到他那个水平,可以说是时代造就了他。如杨再春也是这样,当然,杨再春的水平较之刘炳森还是差了很大一段距离。我觉得刘炳森的状态与功力更像是任政,只不过任政的地位远没有刘炳森的地位高,导致任政在当今几乎没什么知名度。
七八十年代的整个文化环境可以说是衰败凋零的,可供学习的书法资料少之又少,而刘炳森有机会办讲座、出字帖,让更多人有了学习的参考。他的字被收入电脑字库,成为最通行的隶书印刷体。他书写的牌匾之多,在当代可以称最。这些,都是历史事实。
书法的价值究竟是什么?是实用还是艺术?如果是实用,刘炳森是成功的。他的字辨识度高,风格统一,整齐美观,非常适合用在题匾、题签、印刷品上。如原来北京市的户口本上那几个字,便出自刘炳森的手笔,端庄清晰,这有什么不好?但如果是艺术,那就另当别论了。
宗白华在讨论中国艺术意境时说,意境是“情”与“景”的结合,是艺术家以心灵映射万象。而刘炳森的字,便是有“景”无“情”,有“形”却缺少了“意”,在对书法形体的诠释上,他表现得太明白清楚了,在形式上清晰端正,却失去了那种活意,没有了让人琢磨、回味、想象的余地。中国艺术讲究“言有尽而意无穷”,“此时无声胜有声”,是“虚实相生,无画处皆成妙境”。刘炳森的书法,太“实”了,并没有留出足够的“虚”让人去想象。
刘炳森书法的根本问题实质上便是审美趣味上的平庸。他的功夫用错了方向,一味去追求表面的完美,却忽略了内在的深度。而对于艺术修养而言,绘画之上有书法,书法之上有诗词,诗词之上有经史,这才是完整的知识结构。而刘炳森的学养,不足以支撑他在艺术上达到更高的境界。在学养上基础不深,导致字偏俗,这个“俗”,不是指通俗,而是指格调不高,缺少隶书应有的高古审美趣味。
至此,关于功力的界定,可以说得更清楚一些了。什么是书法的功力?应当是不断深化的、与生命体验同步变化的能力。孙过庭讲“通会之际,人书俱老”,即书法随着阅历、学养、心性的积淀,笔墨里自然透出一种深沉的东西来。刘炳森的书法,虽然稳定,但缺少了“老”的境界,不是年龄的老,而是境界的老到、老辣、老成。他的字,始终停留在一种“工”的阶段,没有进入到“写”的自由境界。
但是,书法需要多元的发展,适应不同层面的需要,不可能每个书法家都去追求艺术性。刘炳森的众多的题字以及“炳森体”广泛应用,确实起到了它该有的作用。我们不必用一种标准去衡量所有的书法,每种风格的存在都有其道理。从实用角度看,刘炳森做得非常成功。但从书法艺术的角度说,他的隶书也确实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只是这种风格过于平和、保守、模式化。在自己锤炼的那套笔墨语言体系下,他做的很完美。但与正宗的汉碑气象相比,与那种博大、雄强、古朴的审美相比,刘炳森差了不少。他差的不是功夫,是境界与审美上的趣味。
刘炳森在诗词、书法、文章、绘画都有涉猎,五体皆能,他努力想成为传统意义上的书法家。但最终没有成为他想象中的那样。一个人的学养、见识、胸襟、气度,最终都会反映到字里。刘炳森的字和整个人,我觉得还是比较契合的。
他个子高大,面相周正,有一种很“正”的状态,他的字也是这种感觉。但那种“正”,是外在的、表面的端正,而不是精神上的深邃。端正、规整、平和,但缺乏深度、变化、力量。实则,艺术意境的表现,既有屈原的缠绵悱恻,或庄子的超旷空灵,亦或是苏辛的豪放超迈。但刘炳森的字,好像都没有。他不缠绵、不超旷,更不悱恻、空灵,也没有豪放。他的字,太“实”、太“满”、太“正”了,缺少了“虚”与“空”,缺少了“不正”之正。
刘炳森已经去世二十多年了,他的书法还有很大的影响力,还在被广泛使用与讨论。这就是一个书法家的价值所在。他未必是经典、高深的,但他有自己的影响与贡献。我们谈论刘炳森,不是简单地肯定或否定他,而是要通过他,想起了什么问题,功力和境界,传统和创新,实用和艺术,这些都应该深入思考。
刘炳森的书法,初学书法时,觉得写的真好,一旦深入学习之后,发现他的字好像并不那么感人,或者并不能带来审美上的启发。但无论如何,他是一个绕不开的人物,他代表了那个时代审美取向的一种。我们今天谈论他,意义大概就在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