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动荡年代丢失文物更悲哀的,是和平年代丢失文物三联书店三联书情

12/30/2025

南京博物院馆藏名画现身拍卖行引发舆论热议,也让文物价值与文物守护的议题再度成为焦点。此时重读故宫前院长郑欣淼所著《国家记忆:故宫文物南迁史》,恰是理解这一议题的重要参照。回望那段文物大量流失的岁月,故宫文物在辗转迁徙中却几乎毫发无损,那是因为有一批先辈们将文明存续看得重于生命。那段过往留下的精神答案,正是对当下文物守护之议的最好作答。

故宫午门悬挂“故宫博物院”匾额,摄于1948 年。故宫档案馆藏

南京朝天宫库房

朝天宫保存库的建设与南京分院的成立,使故宫南迁文物有了一个可以长期存放并发挥作用的固定场所。这也是故宫博物院发展中的一件大事。

1. 择地之议

故宫文物是在争论声中存入上海租界,原是迫于形势的权宜之计。存到这儿后怎么办?则成了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为了避敌而又托庇于租界,自为国人所诟病,且租金不菲,也势难继续,特别是上海环境不适于一些文物的保存,正如理事顾颉刚所言:“上海赁屋过于湫隘,天气又复潮湿,永远闷闭板箱中,容易霉烂生虫,尤以书籍书画档案为可虑,深恐四五百年保存于北平而不坏者,遂于一二年中澌灭于上海,是则我辈对于民族文化实负无上之罪戾矣。”

鉴于华北局势日益恶化,这些珍品不可能短期内回到故宫,那就必须为其在南方找寻一个安身立命之所。根据多方意见,建立故宫博物院分院已成共识。

其实,在故宫文物开始南迁时,就有设立分院之议;文物存沪后,此说也是不断。但这个分院并非为了转存五批南迁文物,而是另从故宫提取文物进行展陈之用。当时多倾向于在南京、上海、西安三处设分院。1933年7月29日,刚刚走马上任的故宫博物院秘书长徐森玉2,就与院高级职员商议过这个问题。他们认为,分院陈列之古物,以故宫博物院重复物品,经专家审查认为可以分地陈列者为限,但须公布详细目录,经审查后,方能搬运。他们也感到,成立西安分院极为困难,政府既无巨款拨为建筑费,而西安行政机关及学术界筹款建筑,更非易事。至于上海、南京分院之院舍问题,亦不易解决。

1933年7月15日的故宫第一届理事会议,原则通过于南京择地创设分院。根据会议记录,还附“进行办法草案”,决议“进行办法待下次会议讨论”。可惜“进行办法草案”没有保存下来,但8月21日《申报》所载故宫代院长马衡的谈话,大致可见这次会议的讨论情况:“故宫各理事前以博物院有增设分院之必要,曾于理事会提出讨论。当时决议,保留下次理事会复议,至设置地点,南京首都所在,中外咸集,似宜设立,其余各地,尚未决定。”

在这个讨论过程中,设立分院就和转储存沪文物结合了起来,并成为当务之急。

1934年3月行政院改组故宫理事会,4月4日由汪精卫主持的故宫第二届理事会首次会议,存沪文物移藏就成了首要议题。分院是个大机构。分院的核心是文物库房即保存库。因此建立保存库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理事史量才等提出“设保存库于上海案”。理事顾颉刚未与会,函陈意见,认为文物“必须易地。南京如有空屋,固最适宜。否则苏州盛怀宣遗产留园及其家祠业已入官,房屋不下三四百间,家祠中殿宇尤为齐整,移庋于此,亦为适当”;他又建议,“请在京沪苏杭设立分院,公开展览”。理事会最后的决定是:在南京先行建筑保存库,为博物院之一部分,其预算由常务理事详细拟定,呈行政院核定;另将存沪的文献馆物件尽先移京。

1934年5月8日的理事会,仍然“议准史理事量才等提请设保存库于上海一案”,但决议“在南京先行建筑保存库,为博物院之一部分”“建筑南京保存库,应于临时费项下增加二十万元”。什么时候在上海建保存库,没有说。“其预算由常务理事详细拟定,呈行政院核定之。”

但这时,似乎还不能说地点问题彻底解决了。6月8日,行政院秘书长褚民谊对外谈到此事,说故宫“鉴于古物存储上海,月需开支达二万元,故均主张在南京陵园内,建造博物院。……又因博物院建造经费浩大,拟先建博物保存库,然后再行扩充,但悉上海方面,如史量才等,均主张在沪建古物保存库,以节省开支,现尚在商酌中”。

1934年6月马衡提出《整理故宫计划》,其中“南迁文物之根本解决办法”,就是移往合适的地方。他说,现既议定南京建筑库房,似以早日运至南京为宜。“此案既经本院理事会陈明行政院决议通过,仰见维持本院及保存文物之盛心,曷胜钦佩。惟望平日饬部,按照预算拨给款项,以便克期兴工,早日竣事,俾得储藏。”

保存库地址终于确定了。1934年12月的理事会,通过常务理事、教育部长王世杰所提于南京朝天宫建造保存库的建议,并经呈报行政院核准。

1935年4月22日的理事会,又公推当时的内政部长、教育部长与罗家伦、李济四位理事及马衡院长组成“保存库建筑工程委员会”,推动设立南京分院,进行搬迁住户、工程设计、工程招标等工作。

1936年保存库开工,建成,并存贮由上海运来的文物。

可见,在南京设立故宫分院并建设保存库,这个决策是故宫理事会做出的。从1933年7月至1937年6月的理事会会议,几乎每次都有这个议题,一系列决策又是不断深入、逐步推进的。

2.“ 故宫物品务请设法迁移首都”

故宫理事会最后决定南迁文物存放南京,但应注意,这也是蒋介石所坚持的,或者可以说理事会遵循了蒋的意旨。

1933 年1 月31日宋子文致电蒋介石,云:“故宫物及古物陈列所南迁,北平反对者甚烈,为避免复杂起见,弟拟悉数运沪中央银行库存,加行政院封条,否则各方定有借口,兄意如何?”蒋介石批示:“古物事,中实不主张迁沪,最好运储南京,人无反对之理。”

前面已说过,故宫首批南迁文物1933 年2 月滞留南京,易培基致电蒋介石,请求维持存放上海的决定,蒋于12日的复电中说:“故宫古物,中意应即留京。”

故宫博物院的管理机构是故宫理事会。存沪文物转存何处,要通过理事会决定。但理事是由行政院任命的。值得注意的是,1934 年2月蒋介石致电行政院长汪精卫,云:“故宫物品务请设法迁移首都。其陈列贮藏所之建筑经费应可由各种庚款文化基金中拨用。先以美法英俄庚款中由政府指定分摊数目,再与其关系者接洽,并请林主席负责设计。何如?乞核。”蒋要求“故宫物品务请设法迁移首都”,且有建筑经费的具体解决办法,还提出由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负责设计。他想得十分周到。蒋介石1931年底辞国民政府主席,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林森则接任国民政府主席。

蒋介石致汪精卫电文。台北“国史馆”档案

蒋介石为什么要坚持故宫文物存储于首都南京?如果把这件事与当时蒋介石对于首都建设规划的中央政治区的地址变化联系起来看,对于其意图或许会有更深入的了解。

1927年4月18日,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即着手谋划首都未来的发展。1928年北伐成功,国民党宣告中国统一。作为一个国家的政治中心和最高权威的象征,这时首都南京的建设摆在了极为重要的位置。南京被定为特别市,成立了首都建设委员会,下设“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以推动首都规划建设。1929年底,由考试院副院长、铁道部部长孙科主导,经“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历时一年编制,《首都计划》正式出台。

《首都计划》是民国时期编制的最完整的一部城市规划。它将南京规划为中央政治区、市行政区、工业区、商业区、文教区和住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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